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寒冬时节,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王营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员驿站”一点儿也不冷清。因为要连线省农科院水稻专家,种植户们早早聚在这里。“今年,我们合作社的水稻要扩种700亩,得选好品种、用好技术种好粮,打响黄河口品牌,保证粮食稳产高产。”刚结束视频连线,东营区慧智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龙义信心十足地告诉记者。
在王营水稻种植基地,良种、良法、良机与良田有机结合,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今年,合作社计划“小田变大田”,通过除埂、填沟,增加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吸引更多种植能手投入水稻种植,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收益。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连续8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我们要从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扩大良种覆盖等方面综合施策,落实落细各项惠农措施。”文汇街道党工委书记隋长杰说,要把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融入到乡村振兴中,发挥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专家点评】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15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在国内资源、生态条件约束趋紧的背景下,粮食高位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随着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粮食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凸显。此外,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刻不容缓。“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底气所在。
提高粮食产能,必须以“提地力”为基础,抓住“科技增产”这个关键,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要保住耕地数量。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耕地非农用途管制,强化农业用途管控,落实好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用于种粮的数量。二要提升耕地质量。下大气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实现粮食稳产高产。三要着力提高单产。在增产和减损上两头发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打好种业翻身仗,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尽快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粮食优良品种。全面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促进良种良田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技融合,减少农机作业粮食损失;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减少病虫害导致的粮食损失。稳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增产提质。四要切实强化激励。着力调动和提升“两个积极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让主产区抓粮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待遇,多种粮、多打粮、多卖粮。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扶持政策体系,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不吃亏,能获利、多得利。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5版)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